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暴雨淹地下車庫49輛車泡水3天 業主告狀物業喊冤
楚天都市報訊 本報記者袁黎
去年夏天一場暴雨,將武漢光谷一小區地下車庫淹沒,業主49輛小車浸泡水中三天之久,該誰來擔責?昨日,其中3戶業主選擇將小區的物業及開發商告上法庭,以物業管理失職為由索賠15萬元,而物業公司在法庭上堅稱"這是天災"拒絕賠償。
地下車庫泡湯引官司
去年7月7日清晨,暴雨如註。傢住光谷金地陽光城小區的李女士醒來,慌忙起身去地下車庫查看。
她頓時就被車庫裡的景象驚呆瞭,整個車庫被淹,業主們的車全都浸沒於水中。業主們趕緊聯系水務部門抽水,但因為水深8米,足足抽瞭3天才抽幹,車子在水裡也足足泡瞭3天。據查,當天共有49輛轎車被淹。
車子被拖出來時已面目全非,業主們痛心之餘開始著急找誰賠償,"一些買瞭車損險的車主就找保險賠瞭",李女士告訴記者,而沒買這一險種的業主則認為應該由開發商和物業來負責。
昨日的法庭上,小區開發商、物業公司站在被告席上。索賠的李女士等3名原告稱,暴雨來臨時業主都在睡覺,巡邏保安一旦發現車庫被淹,應及時采取措施阻止雨水倒灌,或者迅速通知業主將車遷離車庫,"但我們都沒接到電話,有別的小區因物業通知卻避免瞭損失"。
這些業主還認為,開發商作為車位出租方,應該確保車位適合停車,所以對這次損失要承擔連帶賠償。3名業主共索賠車輛維修、牽拖等費用15萬餘元。
物業開發商認為是天災
對業主的責怪,開發商和物業公司則一致辯稱這是"天災不可抗"。
開發商稱自己隻出租車位,車位的管理是由物業負責,要賠也應該找物業,其還認為不僅物業整合債務銀行,業主自己沒警醒沒有及時遷車也是導致損失的重要原因。
而物業公司則辯稱暴雨來襲時,保安人員曾試圖用沙袋擋水失敗,而之所以未及時通知業主遷車,是因車庫裡有高壓電設施,一旦業主牽車時漏電後果將更嚴重。而業主們認為所謂漏電完全可以拉閘斷電避免。
物業公司又稱,"一個月收80元錢管理費,難以對一輛幾十萬元的小車安全負責。昨日庭審持續3個多小時,法院未當庭宣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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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http://wh.house.sina.com.cn/news/2014-03-15/08073990729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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